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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一家企业2010年7月31日与我老公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五年,单休,工资是税后15000,年薪不少于20万。但是今年3月4日,老板以我老公工资太高为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一月,二月,三月的工 资至今没有结算。我老公不服,3月5日被迫交接工资,离开公司。3月11日老板又电话通知我老公去签订离职手续,签完自后再付工资,但是不答应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其他 2011-03-12 1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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