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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海员,这几年有很多海员学校相继诞生,而这些海校必须由高级海员做教师才能通过海事局审批,因此本人于2007年九月份到一所海校任教,直至现在,这期间07年十月份和08年8,9,10,月份不在学校,在船上工作,其余时间均在海校任教,学校没有和我们签合同,这期间工资大部分是打到工资卡上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各种补贴+课时费组成,实发工资为(基本工资+各种补贴+课时费-个人所得税),学校没有给我们交四金,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回四金及多扣的个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14-02-19 02: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
  •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方案及绩效工资;如果因为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发生纠纷,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发放工资的当月,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发放多次,应该合并计税,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与前面首先合并计税,然后补差。个税不是计提的时候产生的,是发放的时候计算的。因此即便计提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多次发放产生的税费,次月也必须按照税法申报。税法是不管你是否按月发放工资的,税法只关注每月发放的合计数是否符合申报纳税数。
  • 建议找社保投诉. 无书面合同,你可向学校主张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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