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个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六年,在五十岁时,月人单位的领导以帮助她办现退休为名,让她写一份辞职报告,她不写,后来该领导不耍她写辞职报告了,但要她在一沓文书中领导翻到的页面手指到的地方签字就行了。(该女曾问过该领导:社保局说过我要55岁才能退休,50岁你们能够办理吗?该领导说:说是55岁,但足我们50岁也能办理。)并对该女说:你签了字就可以在家等着拿钱了,我们会帮你办好。由于该女没有经验,出于对领导的信任,加上即将退休的喜悦,所以没有多想就按该领导的要求签了字。但是,该领导不但不帮该女办理退休,反而将其辞退。找其询问,他说公司不帮员工办理退休,想休自己去办。至于辞退是该女自已要求辞职。该女说从未要求辞职,该领导说:你上次签的字就是辞职报告。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是否属于劳动法说明的无效条款?请解惑。谢谢!

劳动纠纷 2016-05-25 15: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一个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六年,在五十岁时,月人单位的领导以帮助她办现退休为名,让她写一份辞职报告,她不写,后来该领导不耍她写辞职报告了,但要她在一沓文书中领导翻到的页面手指到的地方签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