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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纠纷,事情是这样的,我是男方,房子是结婚前贷款买的,当时的首付是十六万,女方拿了四万,我拿四万,女方父母拿八万,现在贷款部分由我跟我对象还贷,但是房产证是写的女方跟女方母亲的名子,现在我想问下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现在还有一小孩)还有如果女方说我拿的四万没有参与首付而是用来装修房子这种情况怎么解决?非常感谢

离婚 2011-03-15 15: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房产应按出资比例来分割,因为房产登记在女方和其母亲名下,你可以提供出资证据主张房产为三人的共同财产。
  • 属于婚前共同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因为房产登记在女方和其母亲名下,需要主张房产为实际上三人共有财产,并提供出资证据。
  • 要看这个问题怎么处理了,处理好你可以是成为房产的所以人,也就是和你妻子一样的权利;处理不慎,你一无所有。
  • 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 离婚时,首付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你的钱是否是首付或者是装修款都没关系,如果对方说你们出钱,那么是对方举证。
  • 你好 你的情况,要根据房产现在的价值来计算。 首付部分,按实际的分配,还贷部分,以你们夫妻共有为基础分配。增值的,大家都有份。 不用担心你的4万是用来装修还是首付,因为16万没法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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