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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专家:我家2006年拆迁一套房(私产)房本是我母亲的名字,拆迁补偿增加面积后,还迁一套住房(带产权),我手里只有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产权所有人变更为我的名字,2009年我把增加面积的欠款全部还清,开发商已交房,但没有开具房屋买卖的正式发票,只开具了开发商自己公司的收据,还没有产权登记,房屋产权证也不知何时下来,我现在还没有登记结婚,请问这种情况,我登记结婚后我的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属我自己所有,谢谢

拆迁补偿 2011-03-13 22: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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