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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堂弟借用我的名义,向信用社贷了10万元.当时他有不良信用不能贷款.然后他又找了两名同事三人为我担保.当时我也有点不放心,就让他给我写了一份贷款说明,说明这笔款是他借用我的名义贷的. 之后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可最近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我有一笔贷款未还,起诉我,还有其他担保人.我们败诉. 1、有人说,这笔钱可能要我自己还,也有人说要我们几个人共同还,我也不知道会怎么处理? 2、我堂弟最近找不到人了,那两位担保的说要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吗? 3、我堂弟有一所房产,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可不可以申请他的房产,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这笔房产是他在婚前买的,写的他自己的名字)

其他 2011-03-14 17: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应该先还银行贷款,然后再向你堂弟追偿。在你诉你堂弟的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堂弟的财产。 具体可以电话预约后面谈。
  • 你好,你应当偿还贷款,担保人要求你还款也是合法的,你可以依据协议向你堂弟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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