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认缴制下新成立公司,股东变更,退出2个自然人全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给另一个全新进入自然人时,公司应该

股权转让 2019-08-12 19: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税务意见办
  •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即要依法征收,也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开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出,今后我国预算改革的目标是“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必要性,即为什么?  (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要求  预算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目的在于约束政府的收支行为,面对“入不敷出”的压力,政府必须主动转变职能,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转变支出结构,更加精打细算。而预算将从资金上直接引导着政府职能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监督政府和市场关系转变的重要手段。  (二)改变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看不全、看不清、看不懂”问题的要求  1、预算的“看不全”问题:我国仍有部分收入没有纳入预算内,可以说当前接受人大监督的,公众能够看到的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而公共财政预算只占政府收支总额的65%。  2、预算“看不清”问题:当前我国的政府预算透明体制还不完善,政府预算透明度较低。  3、预算“看不懂”问题:公开是一大进步,但公开只是一个形式,公开不等于透明。不透明的公开能让人看到预算却不一定能看懂预算。另外预算在执行中调整和变更的随意性使得已公开的预算反映不了政府的实际收支情况,公众的监督也失去了意义。  4、公众参与预算力度较弱:预算是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收进行分配,分配的结果涉及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但是我国目前预算编制和审批基本是在各级财政部门与经费使用部门以及同级人大之间进行,没有提供让公民参与预算编制讨论以及发表意见和监督的制度性途径。虽然目前有少数地区进行了公民参与式预算的尝试,但还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同时由于人大代表专业知识的限制,影响预算编制的能力十分有限。
  •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 公司主要缴纳的税费::
    应纳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
    应纳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纳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 - 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
    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7%;
    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3%;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
  • 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
  • 按税务意见办,等税务处理后,不服再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