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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原告撤诉后,保证书没申请要回去,且以后继续帮助原告寻找债务人,从撤诉至今己有六年了,现在起诉保证人有用吗?请律师们帮个忙回复一下

刑事辩护 2020-03-08 17: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当初撤诉的理由。如果原告当时没有免除保证人的责任,那么现在应当还可以起诉连带担保人。担保的诉讼时效只要一直在讨要,没有过。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起诉维权,因为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时效问题
  •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条需满足以下要素:
      (1)需注明确定的欠款金额。
      (2)要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计息方式或其它处理意见。
      (3)要有明确的欠款人。
      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3、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令其还款,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可以申请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4、当然如果有可靠的讨债公司,可以让讨债公司帮忙讨要钱款。但选择要慎重,防止被骗。
  • 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你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 注意: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 还是 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 或 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你(保证人)很不利。
  •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只要没过时效,应该是有用的
  •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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