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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到期到差不多一个月,我们也搬出去一个月了,当初交房给房东时,房东都已经检查好,坏的东西都给他修好,也补了钱。然后就把押金退回给我们,手续都已经交接好。现在房东又来说少了一张茶桌,要我们赔,然后我们跟他说坏了就丢了。当初合同写着一张茶桌,一张桌子。但是我们搬走时也是多给了他们一张小茶桌。这样算来房东东西根本就不会少。现在还说要报警,说报警的话这样就算盗了,我们业回复房东说,要报就去报,反正我们也没拿,去查监控,来我现在住的房子搜也行,请我这样是我的责任吗?(说明,我们合同已经到期快一个月了,而且现在也不是房东跟租客的关系,当初房东是检查好才给我们退押金的)

其他 2016-05-30 2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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