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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任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在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对方工资一直不负,因为这一条,劳动仲裁不与受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6-02 12: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仲裁不受理,您可以到法院诉讼。
    【追问】去法院需要带什么,怎么走程序呢
    【回答】你需要到劳动仲裁索取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携带此通知书到法院立案处理。
  • 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然后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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