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手里有一份2003年退耕还林土地经营承包权一定五十年不变的合同书,上面只有乡里和我个人的签字盖章,但是合同书上写的是一式四份乡,个人,村委会,退耕还林小组各执一份,当时也是由村里递交乡政府然后发放到我手里的,我也一直按照规定栽树,现在承包期限未到村里要强制收回,我不同意要继续承包但是村里拒绝收承包费,村里的理由是我没有跟村委会的书面协议,所以跟乡里签的属于无效合同,我想问一下我的这张合同可以保住我家的树和地吗

其他 2019-11-03 19: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以前的承包费都是交给村里,要有收据,你的承包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追问】我找村里了乡里也找了,可他们的理由说是我这个只能算是土地经营的合同,按他们说的意思就是这只是领取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的一个证据,如果村里不愿意再继续承包给我们就有权收回,我想问是必须得在跟村委会有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这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退耕还林政策如何兑现 各地应将国家下达的年度退耕还林任务逐级落实到户,并分户建卡、签订合同。由农户按规定的数量和进度进行造林和管理。造林后,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填写《农户退耕还林手册》。农户凭《农户退耕还林手册》,到当地粮]管所领取粮食,到财政所领取补助现金。退耕还林后,确需抚育间伐或采伐更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不得自行砍伐 。
  • 合同法上规定的无效合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在这里应理解为政治国家利益)者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指不特定的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即公共利益,此公共利益又可以还原个体的私人利益和集体利益)。
      3、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4、违背社会公共利益。【a、不特定的当事人的利益;b、与基本法律价值相连的私人利益(例:“工伤概不负责”,此时的私人利益已超过私人范畴)】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这一类型《合同法》未规定,但依《民法通则》第58条之强行性规定,其为无效合同当属必然。
  • 那30年的期限到了吗?没有村委会盖章的合同确实不好认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