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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只约定一次性交付金额,并未说明什么时候一次性交付租金,合同约定租赁开始日期,期间收了5000块押金,现在租赁起使日期到了承租人不交租金也不与我联系,法律上如何处理?如何追究中介连带责任?

其他 2016-06-03 1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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