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2014年12月20日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我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10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时胸痛,呼吸困难,视物不清。由两位同事向煤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安排矿司机将我送往朔州市人民医院,经专家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心哀。马上进行抢救,住院治疗,(原因是连续4天加班支援综采队,辅设综采工作面,劳动强度大,休息不好,是造成突发心肌梗死的主要因素)。因为企业没有与员工鉴定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我住院产生的医疗和其他费用企业不给报销,现在正在康复期。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企业应负的责任。

离婚 2016-06-03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让企业承担责任,但前期的证据准备应当充分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并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