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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始在公司工作,一直没有买社保,合同上也没有注明买社保,合同到2015年12月到期,公司要求续签合同3年,我不想签那么久,就一直没签合同,到2016年5月31日离职。期间一直没有买社保。请问:1:除了要企业追缴社保费后,他是否会对我作出经济赔偿?2:可否协商,社保的费用以现金形式赔偿给我,这样做,是否算违法?

其他 2016-06-03 1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未续签仍然继续工作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辞职。对于单位未缴纳的社保部分,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由社保机构核实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部分。 关于社保部分双方可以协商,协商结果对双方有效。但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上是没有社保折算现金一说的。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要企业追缴社保费后,他是否会对我作出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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