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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没儿子,都去世后赡养老人的姑娘有继承二轮土地承包权吗?

仲裁 2014-05-08 1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母亲于2011年正月去世,我户口于1997年迁出,妹妹户口于1999年迁出,我们都嫁在邻村,请问农村二人承包30年不变,我们是否有权种母亲的二人承包地
  • 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耕种,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权是以户为单位,每户在村里都会有一张明细表,老人去世,如果姑娘的名字在表里,姑娘享有当然的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姑娘的名字不在表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当然地被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是否享有继承权要依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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