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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5月8日晚9点45分许,我和我老公前后步行回家,经由天津路与惠安大街十子路口,我老公在人行道由东向西绿灯横穿惠安大街时,被一辆载重四人的由南向北,超速摩托车在路中心把我老公从人行道斜向撞飞26米多至马路对面小栅栏前,当即昏迷不醒。后被一辆轿车送到石嘴山医院救治。当时无血压,休克。经各项检查确定左部胸部12根肋骨断九根,锁骨粉碎性骨折,左大腿股骨骨折合并动脉断裂,槟骨平台骨折。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住院手术肇事者父母只先后支付了5万元后在不愿承担责任。5月25号,我老公高烧一周,手术继发感染转院治疗,至今病情不稳定。请问,我怎样维护我老公的合法权益?怎样向肇事者父母拿到手术治疗等费用。

离婚 2016-06-06 14: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要求交警部门扣押肇事车辆。其次,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可以让车主与保险公司协商;最后,等伤情稳定后,根据伤残鉴定要求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赔偿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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