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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骑摩托与一辆骑电车的妇女相撞,父亲属于逆行,相撞后,摩托车的保险杠被撞掉,电车前轱辘撞坏,那位妇女只是被撞的身上疼,经检查也没什么大碍,但还是住了七天院,可以自己下床走动。期间一直由他丈夫陪护。现在他们要求我家赔偿他们的,护工费,伙食费,交通费等一系列费用。我想问一下我家需要赔偿他们的哪几项费用?还有误工费是受害人的还是其丈夫的费用?   谢谢。

其他 2011-03-17 2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伙食费,住院一天50;误工费是她的,以她的工资证明为准;护理费,是她丈夫的,以她丈夫的工资为准,但必须有医嘱,像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不存在护理费;少量的交通费,以发票为准。因为比较专业,每一项赔偿都要有证据支持,哪个该给,哪个不该给,得结合具体情况,一句两句说不清。
  • 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是其妻子的收入)、护理费(丈夫的收入)、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进行轻重伤、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细节方面如需要律师参与,可与律师联系!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 上述费用在赔偿范围,误工费系伤者的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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