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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处于离婚阶段(因性格不合),男方提出无理要求说房子归其一人所有,让我继续为其还清婚房的公积金贷款,或者陪一部车子给他。请问我如何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犯,房子我不需要,只希望变更贷款人,房价从买房的两年前至今已涨了数十万,可否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完成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并按现价折算)?

离婚 2016-06-07 21: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建议由法庭裁决吧。
  • 若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婚后的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男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 可以委托律师,诉讼离婚。
  • 无理要求不理他,直接诉讼处理,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追问】请问房产增值部分还有我之前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可否要求对方全额补偿?(房子归对方,擦去我在房产证上名字的情况下)
    【回答】有你名字直接要求 分割房产
  • 到法院起诉离婚,有权依法分割包括公积金贷款部分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能变更贷款人,以公积金中心的答复为准。
    【追问】非常感谢您!再请问房产证在男方这里,如果男方不肯把房产证拿出来,会否影响在法院上诉时分割财产?
    【回答】不影响。如对法律诉讼事务不了解,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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