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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以真名假身份,说他家是吉林市的,在梅河口作物流生意,在跟我搞婚外情期间,以借的名义骗我给他拿钱换车,房子装修,物流公司运转,其他人借钱他没有,先后骗了我十三万六千元,后发现上当,立即报了警,但警察说不予立案让我去法院起诉,当时他没给我打借条,后来经过关系,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逼着他打了张借条13.6万的,他还利用我说自己梅河口物流公司运转需要十多万,让我帮他找人贷款,我给他介绍了个贷款的,但当时贷款人说他车是外地的不太好贷款,说最好有按揭房,他俩一致认为用我的抵押房贷款合适,我就答应了,在两家贷款公司共计贷出了12.8万,现在这个人还一年说没钱还了,躲起来了,我就又去报了案,警察答应给找人,我想知道他的这种行为能构成诈骗不?这个人很狡猾我只有一些间接证据,还有当时贷款人的证词,还有我与被告之间的短信内容,能告赢不?

离婚 2016-06-10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就构成诈骗罪
  • 构成诈骗,应当予以立案。
    【追问】警察找到他家他也同意去派出所了,但是今天没来,警察说如果他承认用钱了是借的,还能告他诈骗不?我该怎么处理?
    【追问】还有他后给我补的13.6万的欠条能算成他是借的吗?告他诈骗能赢不?得去哪告他诈骗?法院受理吗?
  • 还是借贷关系起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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