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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97年11月开始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这家公司97年底关了门,98年1月1日另一家公司接管,是杭州的,后来成立了杭州公司上海分公司,2000年杭州总公司成立沈阳公司,我当时在上海分公司,被派去沈阳,2003年沈阳公司不好关门。我回到杭州公司上班。 1、我想问98年--2002年12月公司没有跟我签用工合同,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养老保险吗? 2、要在那里补、补几年? 二;2007年4月杭州公司在嘉善成立嘉兴公司,杭州公司和我们解除合同,从新在嘉兴公司签合同,现在是老板还是原来一家人,杭州公司还在,董事长是现在嘉兴公司董事长的父亲,我要问 1当时2007年公司没有给我赔偿金,现在我可以要吗?可以要几个月?(我是98年来上海分公司,5年公司没给我签合同)。 三:我现在还在嘉兴公司上班,现在还不想离开,我写了个报告上去要公司补,公司说养老保险不补,赔偿金去查一下,可能给一点。我要问; 1我拿了公司赔偿金后,我不做了,我可以书面或更高一层要杭州公司补养老保险吗? 谢谢!

案件执行 2011-06-08 14: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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