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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怎么判断感情破裂?

其他 2011-03-19 00: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标准有很多,如分居两年以上就是一个标准
  • 有很多标准,可参看婚姻法相关规定。
  • 根据证据材料由法院认定。
  • 有很多标准,最好向律师具体咨询,可以电话咨询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一方当事人有法定差错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二、其他招致夫妻感情决裂的情形  三、婚姻法除上述规则的几种情形的还规则了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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