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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们是登记当天买的房子,先买的房子,下午登记,然后房子写我的名字,贷款买的。首付35万,30万男方拿的钱,我家拿了5万,然后拿我和我妈的公积金共同还贷款。车是婚后买的,共25万,他家拿了5万,我妈给我了18万。剩下的2万是我俩自己拿的,写我的名字。现在有个1个多月的宝宝,我有稳定的收入,男方收入没我高。这婚后财产该怎么分配。

离婚 2016-06-13 14: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应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还贷部分你母亲还贷的金额应从共同财产中扣除其余属于共有。车辆属于共有,你母亲的出资除非有证据表明借款等情形否则属于共有。小孩子那么小一般都要由女方抚养
  • 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比较好。建议你就近找律师咨询。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和车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的出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关于孩子的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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