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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小孩两个月,女方觉得无法跟男方生活一起!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女方无经济来源,母乳喂养小孩!男方是再婚,名下有一个小孩了!男方有工作,有公司!没房产!这种情况请问女方能争取到抚养权么?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付完抚养费么?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小孩所有的抚养费么?抚养权是不是判给了一方后,以后都属于那一方的,还会有变动么?

离婚 2016-06-12 08: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哺乳期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2.一般法院不会判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一般孩子两岁以下都是判给母亲。4.如果抚养条件发生变化时,一方可以请求改变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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