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的亲戚一位女士,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刚签订了保险,在2011年3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被倒塌的塔吊当场砸死。请问建筑工地方如何进行赔偿?

其他 2011-03-19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总体上2方面。 一、工地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里女士因为打工,按照司法解释,即使其为农村户口,其赔偿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建筑工地为其办理了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在投保范围和投保额内承担理赔责任
  • 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能够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则赔偿额更高。
  • 按当地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