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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1986年花了13000元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子一片,30年后的2016年爷爷以宅基地是他的为由欲起诉要求房屋归他所有,法院如何判决?如果爷爷胜诉,父亲是否有权要求爷爷将建房全部费用给付?是以当时房屋价值计算还是现在价值计算?如果父亲胜诉,爷爷能否得到补偿?

其他 2016-06-13 16:3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点如果你能证明房是由你所建则不会判归爷爷所有,但一定要提供证据,第二点,对方的诉讼时效也有问题,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办理谨慎处理,
    【追问】好的,谢谢您。我提供的证据只有施工队的包工头给打的工程款收据,这可以作为证据吗?还有就是详细的施工图片。
    【回答】可以作为证据,最好让他们做人证
  • 你好,你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的
    【追问】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目前争执的这个地皮是镇政府批准盖章通过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是我,由住宅地址变成公司地址他们之间,的诉求是否有效?我父亲是这个宅院的农户户主,我是这个院的居民户主,同时还是这个院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诉讼,这样的复杂关系您给支支招。
    【回答】建议来电详谈,比较复杂
  • 要根据当地政策为您分析的。
  • 你好能的。。。。。。。
    【追问】具体些好吗?什么能的?
  • 你好,需证明建房事实。
    【追问】建房照片和村民证人可以作为证据吗?
  • 能。。。。。
  • 你好,是可以的。
  • 这个是可以的。。。
  • 你好能的
  • 如果你父亲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其所建,则你父亲可以要求确认房子的产权。你爷爷能否得到补偿要看你爷爷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追问】爷爷的诉求是,地皮宅基地是他的,要求父亲将所建房子归他,父亲建房子的时候还拆除了爷爷四间房子,爷爷要求父亲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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