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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装修过程改变了排水管、供水管的走向,没有做好防水措施,导至楼顶漏水,天花批荡跌落,钢根外露,毁损了我的财物,严重影晌了我的正常的生污。一年来多次与他交涉,对方都以回避的态度,拒不负责。请问 律师,现时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没有约束,我是否可以向法庭起诉,要求楼上业主修补漏水的问题和赔偿我的损失。多谢

诉讼 2011-03-20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具体事宜可来电咨询。
  • 如果多次交涉无果,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
  • 你好,的确可以起诉他了。如有需要可联系陈丽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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