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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本人在某单位就职12年多,四年前由其他地区调到武汉担任负责人一职,并有一定的补助(住房补助),期间还有加薪。但是2016年初公司裁掉一部分人,针对武汉,大部分政策全部取消,其他基层员工裁掉、取消办公地点、增加工作任务量、取消本人住房补贴。(本人看法:由于本人工资相对高、工作时间长,公司不愿意补偿,所以逼迫我主动离职)。请问,就目前情况,我是否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是否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如不能,请问我该如何做?

其他 2016-06-15 21: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主动提出辞职,但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如无其他方面的过错,你是不能拿到赔偿的。具体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熊律师,你好。主动离职不是我的意愿,但是公司的做法就是逼迫我主动离职。我怎样才能得到相应补偿?
    【回答】公司除了上面的做法还有没有其他方面让你觉得不合理的
  • 您好!建议你先不要主动辞职。你的工资条、劳动合同这些都可以收集一下,如果单位有变相降薪的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 您好,如果公司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您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不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和补偿,比如补缴社保、加班费、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等等,可以带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 您好,您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给补偿。建议您先和公司人事部门沟通协商。
  • 你好,工作时间长是指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吗?如果公司克扣加班费,你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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