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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到现在已经3个多月了.当时的医药费是肇事方出的.现在我的腿还没有好,我找公司,公司说我要拿到票据才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票据就不管.因为当时是肇事方付的钱,所以票据我拿不到.还有就是进公司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没有票据能找公司为我承担后面的医药费吗?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其他 2008-03-12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单位为你办理了工伤保险,你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你投保工伤保险,你可要求单位赔偿。 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
  • 如你所述属实,你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单位为你办理了工伤保险,你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你投保工伤保险,你可要求单位赔偿。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
  • 工伤认定和治疗票据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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