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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房子7月13日到期,在房东同意情况下,把房子在6月转租给他人,房东也和他签了从7月份到明年7月的合同,我收取了租客1800元房租,包括转租费600。我一开始租的是1200的。房东和新租客签好合同后,反悔,不全额退还我押金,要扣掉600块,因为我自己赚了转租费600,应该归他所得,但是我刚搬进来时,也是花了300元中介费的。现在房东要求扣掉我押金600元,合理么?现在我的合同没有到期,他和新租客从7月份开始的合同也签了,他说我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转租,说如果走法律程序,押金1200全部不给了,但是他和新租客明明合同已经签了,现在这样说,合理么?我能拿回我的全部押金么》另外我的转租费600元要的合理么?因为现在市场价是1800了,我租的时候是1200,找中介还要花400元,我提前一月搬出,让租客入住,找他要1800,房东也已经签了新合同看,从我的合同到期后的日期开始签的,现在房东要求扣掉我600元押金,合理么?我这个转租费合理么?请告知下,如何解决,现在房东就是要扣掉我的押金,要么找警察。

其他 2016-06-20 17: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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