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婚,育有两女,分别是两周岁和三周岁。因与男方感情不合,分手。已经离开男方家十个月,期间有打过电话咨询孩子情况,男方父母都将电话挂了。也汇过一点钱回去,但都被男方父母用作他途,并没有按原来答应的意愿花在孩子身上。故后来的半年没有再汇过钱。现在男方准备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抚养费。女方的底薪是1320元一个月,一年的平均月薪是1600左右。请问,应该怎样积极应诉?

案件执行 2011-03-24 21: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