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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月20日口头申请辞职,21号交的辞职信,当时主管主任以及人事主任口头允许离职,但没签名,所以我没办手续,我于22日没再上班.如果我是自动离职,合同上写明交违约金2000元.请问1,我愿意交违约金,但单位在3月中结算工资时算我2月末一星期时间旷工处理,把工资扣掉一大半,合法吗?

其他 2011-03-22 1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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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当提前三十天辞职,扣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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