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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去年十一月才交的保险四月份就要生产不知可不可以报销

其他 2011-03-23 08: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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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希望这些资料对你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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