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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去年4月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时被一辆突然左转的踏板电动车撞上后轮,电动车驾驶人左肩胛骨错位,医院治疗手术复位,今年己除去复位钢板。交警认定踏板电动车为非机动车,本人违反道交法22条第一款,合理吗?

其他 2016-06-20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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