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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领结婚证,由于男方过错现在离婚,关于彩礼法院怎么判

离婚 2016-06-24 14: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判决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领结婚证,如果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存在离婚问题,只存在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彩礼原则返还。
  • 您好,婚后未共同生活的,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 你好,你们有小孩吗?一起共同生活了多久?
  • 是否有一起生活?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要退还。
  • 你好,如未领取结婚证,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返还多少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 至少应当退一部分,如果也未同居生活的话可能要全退。
  • 您好,一般情况下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的彩礼是需要返还的,但是您说是因为男方的过错才决定分开,那具体是什么过错呢?如果对方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的话,您是可以要求获得补偿的。建议您可以先和男方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您仍有疑问也可以来电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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