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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想咨询下,双方结婚4年有个女儿2岁。在婚期间男方差不多有2年没有负责妻子的生活消费及对女儿的抚养教育,也有1年几乎不回家。在近1年间男方在外跟别人同居。再婚期间,男方做生意产生很多债务,跟岳母借了8万块钱也没写欠条的。现在男方起诉离婚,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的债务女方要负责吗。?借岳母的钱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能要求他还吗。?还有男方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何别人同居1年算重婚不。?

离婚 2011-04-01 16: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能证明债务用于个人消费则是个人债务 有其它证据证明欠款事实也可要回 有证据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则构成重婚.
  • 如能证明债务用于个人消费则是个人债务 有其它证据证明欠款事实也可要回 有证据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则构成重婚.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你不承担。你母亲可以收集证据要求他返还。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重婚。但是,实践中很难认定。你可以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1、男方在外所借债务如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女方不用承担。 2、如果借岳母的钱没有证据,很难要求归还。 3、是否构成重婚要看男方与他人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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