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下,2015年,我姐在外打工,我姐已离婚,我姐是不想离婚的,可还是离了。所以受了刺激,因我姐的已经离婚的丈夫,缺钱用,就叫我姐帮忙,我姐就答应了,因为我姐还是喜欢他的,后来,就带我姐买手机,然后他再转卖,卖现金使用,我姐没多少钱,买的手机是分期付费,每月付多少多少,那男的说好的,他两个平分,一人付一个月,可后来,我姐因离婚受刺激,精神不正常,无法上班赚钱,这钱就耽误了,可是呢,几个月了,我姐没法还,可那男的也没还,然后消费金融公司就要起诉了,是以诈骗罪起诉,我想问下,这样罪名是否会成立?若是成立,责任是谁的?合同上的身份证是我姐的,是以我姐的名义买的手机,主意是那男的出的,可我姐精神已经不正常了,法律追究的话,是追究我姐呢,还是那男的呢?

离婚 2016-06-25 20: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