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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届大专毕业生,现在正在实习期。在广州求职期间,有很多企业跟我说,现在实习生,实习期只能拿1000左右的补贴。等拿到毕业证,就视能力转正。实习期不购买社保。我想就关于实习生工资薪酬方面了解一下国家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3-24 22: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原劳动部曾明确规定具有学生身份的实习生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对实习期间是否支付工资薪酬未有明确规定,07年教育部曾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但不具有强制法律效力。根据劳动部2005年相关规定,我认为如果实习生与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同样应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你的工资薪酬问题,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则根据你和实习单位的约定来获取你的实习期间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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