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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外地人,单位去年七月在北京注册新公司,入资贰佰万元,注册资金我占有30%的股份,其实老板并没有给我股份,只是用我作为法人,之后公司没有报税,没有年检,公司的的钱已经使用掉,请问公司会自动注销吗?另外,如果是上述情况,法人会有法律责任吗? 因为自己本人不在北京工作,也不方便更换法人,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我很担心,怕有什么法律责任,麻烦你帮忙回答我的问题。      谢谢!

其他 2008-03-12 12: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会自动注销,但可能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不用承担责任。 AAA级信用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0791-639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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