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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的房子是公婆以前住的 现在结婚后他们住回自己另一套房子 现在 房子的名字是老公的名字 现在老公跟公婆吵架 公婆说房子是他们买的要要会 可以吗 我结婚时婆婆借债7万 已经还了一部分先在要我们自己还余下的 我们可以不还吗 因为结婚是婆家跟我家说好了 结婚的债务不要我们还 但是现在婆婆反悔了 我们可以不还吗

调解 2011-03-26 19: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你老公的名字,那么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在另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无权要回已赠与的财产。至于余下的借款,当时是无偿赠与,而现在公婆要求增加所附条件,没有法律依据。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不行。
  • 房子是你老公的名字,那么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你老公的名字,那么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在另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无权要回已赠与的财产。至于余下的借款,合同成立时是无偿赠与,而现在公婆要求改变所附条件,变无偿为有偿,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在法律上,你们可以不接受修改合同,不还剩余借款。从情理上,如果你们有条件,也可以协商处理。
  • 你们是受益人,于情于理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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