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7月的一天,由于我弟弟们工地停电,我弟弟就用小发电机发电用,电机置于洗澡间门外,后来,外面一修理部家属去洗澡,死在洗澡间内。尸检报告:一氧化碳中毒,公安查办定案为意外事故,不料上星期天检察院刑事拘留了我弟,不准见家人。我想请问:我弟不是负责人,仅仅是那天去发电,这构成犯罪吗?检察院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刑事辩护 2011-03-26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迪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