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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这边,我因为跟男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大半年了,我现在提出离婚,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他欠我家25000元还没还的,之前骗我说买房子的,结果房子没买,钱也没了,婚后我们有两个男孩,我想两个小孩都归他带,这欠的25000我也不要他还我家了,我来还,我可以把这些钱当做小孩的抚养费吗?不够的话我又要什么付抚养费呢?看到请答复下我,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谢谢

离婚 2016-07-04 16: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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