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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学校读书期间,在到教学楼上课途中被教学楼突然掉落的墙砖砸中头部,导致脸部被划伤,后到校医室简单处理后,到大二医院就医,就医期间伤口溃烂感染,于是转入市医院,在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病情加重,于是到成都就医,在检查完,开好药后。于当天返回老家西昌,在当地卫生院,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输液治疗,病情逐渐得到控制,并逐渐好转。在脸部外伤好后发现受伤处出现红印,并伴有局部发痒,发痒时,伤口处红印加重,伴有肿胀。对于女生来说已近影响到容貌。进过自身恢复和持续用药,到现在发痒频率从之前一个月五六次减少到一两次。一周前我又到华西医院检查,医生的意思是完全治疗好的可能性很小,可以先治疗后看效果。经过跟学校商量准备把前期的治疗费用和看病期间的伙食费,车费,住宿费与学校进行结算。后期治疗费用和各项赔偿费用,将在最终治疗完后再协商处理。所以想询问律师就前期治疗费用和看病期间的伙食费,车费,住宿费拟定协议时该怎么弄,因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中甲方应该怎么写。

其他 2016-07-02 0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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