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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食堂吃饭时候因为菜不好吃,拨弄菜时候把菜拨到处面,拿了两个花卷吃了一个,剩下的没吃完,怕食堂说浪费,就用碗把剩下的花卷扣上了。也没吵吵也没喊的就回寝室了。第二天食堂管理员就说不让我吃饭了,我说凭什么不让我吃饭,他说我昨天“作”啥?(闹事的意思)我说我咋闹事了,他就说:对谁有意见可以说,就说我把碗扣那是在有“作:闹事”还说意见可以写意见本上。反正就这么回事。后来队里领导说让我去解释一下就没事了,结果我一去还是说我闹事。现在事闹到单位领导那了,还是说我闹事,让我停工,写检查,听候处理。我想问下,吃完饭把碗扣那算闹事吗?有没有哪条规定说不能扣碗?单位给我扣这么大个“帽子”合理不?单位停我工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16-07-03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是故意整人,你可以不用在意,如果停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 你首先应该检讨自己的错误,一是浪费,而是不懂的尊重他人。本来是件小事,但由于你没有认识,可能处理结果对你不利。要学会认识错误,不要总埋怨他人,这样你不但不会进步,反而会后退。
    【追问】谢谢你的回复,但请你用你专业的知识来回答我的问题好吗?你说那些我都懂,现在这不是说那个的地方!谢谢!
    【回答】就停工一事,单位处理不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中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超出了期限,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可因法定事由中断或中止,当事人要对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条第四款还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报欠,没有那个金币,谢谢你还是答复了。我想问的是,如我所说的这样事,单位这样办合理合法吗?单位在调查期间让我停工,合法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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