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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18:30分在没有监控器的农村公路上,我爸爸与一位骑着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对方没有驾使证。当时我爸爸的车在右边向上行驶,对方在左边向下行驶,我爸准备向左倒车行驶时,该男子已经在80米处就看到我老爸的农用拖拉机车,但是对方并没有减速行驶,距离我爸爸的车40米处对方摩托车已经抛锚,车倒人摔,摩托车倒时滑向我爸车头,人倒在我爸车侧面10米处,交警到现场对双方吹气都不是酒驾,送对方去医院时做了全身检查并没有伤到五脏六腑,只是膝盖上破了些皮肉,但是为了他的安全依然让对方留院观察三天,到了第四天对方没有跟我家人说一声就自动出院,出院后联系不上对方,后来打了16次电话给对方,才从他们家保姆口中得知那男子转院了,还是住VIP病房,从3月24号自动离院后就转院到市医院住到7月,目前还没出院,继续住着VIP病房,还发短信到我爸手机要求赔偿10多万元,不赔就到法院告我爸爸,而交通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书还继续扣留着我爸的车,还说两方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不能放车。现在对方提出的行政复议书结论是我爸爸负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复核书是6月13号邮寄到镇邮局,直到今天才从邮局拿到复核通知书,复核通知书上写着收到通知书三天内申请向上级机关复核,时间超出范围了,请问一下我爸爸还能申请复核吗?应该怎么办呢?希望大家帮忙解答下,谢谢

征地补偿 2016-07-04 15: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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