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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规划的是60米,我们若要打官司,能打赢吗

其他 2011-03-28 12: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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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是看影响你们采光的程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本身你们住房前面盖小高层,采光权肯定是受侵害的,但是这个侵害如果没有超过一定的度,很难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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