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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人,我和两个老乡 “A”和“B” 三人合伙办了一个企业,(天津注册,是以个人“A”的名义注册的个体户性质的洗衣店,承接宾馆.酒店.洗浴的布草洗涤!我们之间单独有合伙协议股份均等、投资、收益平分);“A”负责管理,工资另算! 在此期间.财务这块是我在做帐,每月“A”报给我 各客户的洗涤费用(应收账款)!已经经营4年多了!总是不见像样的盈利! 最近我无意发现了“A”另外的2本收据单,发现这收据和平时“A”报给我的帐 有很大出入(每月少报5000元以上,我们是小本经营,5000元已是很多了!); 还有他自己接的一些活 根本就没有报账,私吞了!!(我和“B”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我是看了收据才知道的) 我的本意是想追回他所非法侵吞的钱款!可现在“A”见事情败露,还抵赖!支支吾吾说没这回事! 请问律师:我要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和“B”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占!能不能请您调取我们合作企业的财务对账呢? 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他退还 非法侵占的钱款吗? “A”的行为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吗?能起诉“A”吗?如果起诉 需要什么手续? 请您详细的说下具体的方案和方法!谢谢!

合伙企业 2011-03-28 1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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