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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下午2点,我骑自行车沿着立新街靠右侧正常匀速行驶,行驶至一黑色轿车后备箱附近,该车司机突然启动并左转(其在车内打电话且未开转向灯),我紧急刹车减速,并向左转,自行车前轮还是和轿车左后侧车轮触碰,与此同时,一辆电动车从后快速驶来,未减速未鸣笛,撞在自行车的左后侧,两车同时摔倒且都受伤,小轿车见状逃逸。因地处路口,摔倒车辆发生了移动,且未顾及记忆车牌号码,后路人报警,交警到后,进行基本调查取证后,将两车扣留,后交警调取监控,却因距离太远,未发现有效证据。十日后,我去交警大队处理,被告知正调取证据。数日后,接到交警大队电话要求去处理,到后,交警告知事发处无监控,无法判定责任,让双方协商,电动车方反咬我撞击其车,索要医疗费用,我拒绝。两周后,交警通知领取事故说明书。现电动车方去法院申诉,法院进行调解,我该如何全面进行应对?谢谢!

其他 2016-07-08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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