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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的女儿归对方抚养,我每月给对方四百元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双方各承担一半至女儿独立生活。我当时认为孩子的教育,医疗费是付到小孩满18周岁我就想咨询一下,到独立生活是什么意思?难道孩子高中毕业上大学我也要负担教育费用?上班了我还要付?还有就是教育费用包含那些课外辅导的费用吗?请律师们帮我回答下。我现在在一家私人单位上班一个月工资1900多块钱,还没再婚,09年底离婚的,那时对方考虑过我的生活一直没找我要孩子抚养教育医疗费,但是这几年孩子衣服,零食基本也是我买。上课外班费用我也付了差不多3年了,现在对方找我要这些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7-07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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