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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6月27号入职。到2012年5月份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在我的要求督促下,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是2015年5月30.之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合同,我正常工作到现在。请问劳动合同过期一年多了,我是否能拿到双倍赔偿,其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另外,我辞职的话,能否拿到经济补偿?能拿几个月的经济补偿?谢谢

其他 2016-07-09 14: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已过一年时效,辞职不能拿补偿金
    【追问】请问李律师,劳动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怎么界定的?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还没终止劳动关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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