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6年4月27日到6月7日上午在一家工厂上班,因劳动超时每天十二小时,宿舍无法正常休息。5月19日提交辞职报告,于6月7日正式离辞,8日搬行理,在结算工资时厂子未与我核实考勤的情况下,以7日8日,9日,10日旷工为由罚款850元,工服一件上身半截短袖扣150元工服无领取手续,扣工伤保险500元,厂子未签劳动合同,我现在主张要求补偿工资及加班费应怎么办理

征地补偿 2016-07-11 10: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